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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联合执法)
为深入贯彻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切实强化禁渔期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及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法行为。近日,筠连县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联合筠连县公安局、筠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筠连县林业和竹业发展服务中心、筠连县筠连镇人民政府,对城区内农贸市场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案件查办照片)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对水产品的来源及销售凭证进行了严格核查,要求水产经营户务必提供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从源头上把控水产品的合法性。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详细讲解等方式,积极向经营户和现场群众普及禁渔期的相关政策要求,着重强调了禁渔期内非法捕捞、销售、收购渔获物将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督促水产经营户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检查过程中,发现谭某某使用禁用渔具(地笼)捕捞并将渔获物进行销售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办理程序,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沿河禁渔宣传牌)
县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提醒:
禁渔促生态,护渔利子孙。
禁渔期,爱好鱼鲜的伙伴:遵纪守法最重要!
(沿河禁渔宣传牌)
筠连县县域内所有天然水域,从2025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实施禁渔期。在禁渔期内,任何非法捕捞行为以及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均属违法。
希望大家共同携手,积极参与保护渔业资源,为长江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谢秋 宋芳/文图 王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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