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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近日,南部县王家市场监管所对辖区3个乡镇开展假冒伪劣电池专项检查,执法人员主要检查“南孚电池”的生产批号、字体清晰度、电池底部聚能环红圈、外包装盒颜色等指标,共检查商户34家。
该所执法人员在对2家商户进行检查时,发现门口货架上均放置有疑似假冒的“南孚电池”,当事人均不能向执法人员出示“南孚电池”的进货票据。经查,这2家商户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之规定,构成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商户应守法经营,不售卖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低劣滥造和“三无”产品,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净化市场营商环境,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广大消费者购买时也可查验产品的真伪问题,一旦发现违法问题线索,欢迎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任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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