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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剑客》15万字的长篇小说是一部非虚构文学,以主人翁真实的生活原形用文学的手法,讲述了主人翁以“法律之剑维护正义、以智慧之剑赖以生存、以柔情之剑看家护院”的故事,小说有六大特色。
一是行文措句通俗易懂,从头到尾文字朴实,没有华丽的词藻,不见刻意的修饰,就像平时的交流,就在叙述主人翁身边发生的人和事,读起来情真意切。
二是布局编排条理清楚,一事一叙,可以按常规从头到尾依次阅读,也可以凭兴趣跳跃选择赏析,读起来轻松自如。
三是小中有大错综复杂,着笔在写人,也是在记事,自然而然把那段社会发展史记录了下来。
四是捕捉采集视觉敏锐,叙述的事情好像发生在你、我、他的身边,不经意地就将读者带入故事中。
五是作品冠名颇具传奇色彩,看似要表现武林圈子的刀光剑影,实则是反映现实生活的残酷无情。
六是顺应自然寓教于乐,读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过渡的那代人的故事,让人联想到一个古老的话题:人生的价值是奉献,而不是索取。
《三剑客》之一:事实依据结果变

饶世义 (珙县)

《三剑客》中的主人翁陈实厚不是法学科班出身,胜似法学科班出身;不是执业律师,胜似执业律师。一个市级交通部门已判定的交通案件,他一个农学专业的人却把案子推翻,得出另外的结果。
1974年,寒昕县交通安全检查站的值班室里,钟後福焦头烂额的表情引起了王文斌的关心。
王文斌问:这次到盐都市去的情况如何?
钟後福说:我应承担主要责任!何稚烙局长、洪永承秘书都不同意这样的结论,但是盐都市警方坚持他们的观点。
按盐都市政府的规定,凡是外地车在盐都市内发生事故又负主要责任的,一律判处两年有期徒刑,这个压力太大了。
钟後福为人和达,印象不错,以前陈实厚就认识,只是这次因工作关系接触更多一些。
陈实厚问:究竟是怎么回事?
钟後福把事情经过从头到尾讲了一遍,觉得自己实在冤枉。
钟後福是寒昕县汽车队的一名货车驾驶员,为寒昕县铁厂运氧气途经盐都市丹坎区镇方井时,一个3岁小孩杨某突然从一条小路冲出来,与汽车相碰当场就死亡了。
钟後福等把汽车停下来一看,这个小孩正好头朝前、脸朝左、整个身体右侧着地屈卧在汽车的左后轮前,屁股刚好挨着轮胎,没有被压着,没有一点血、尿、屎的痕迹,也没有布片之类的东西。
送到医院抢救时,医生做的伤势鉴定:头部正中有4×6厘米的撞击伤,右臂有挂伤,右臀有擦伤,右肩衣服有破口。
盐都市警方认定:事故是驾驶员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本来应该在50米以外发现有人横穿公路,而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
钟後福却坚持是汽车已到了事故发生地才发现有人横穿,无法避让才造成。
同去处理事故的何稚烙局长和洪永承秘书也不同意盐都市的处理意见,但盐都市方面就是不听。
且说,到10月份再进行最后一次座谈,如果提不出新意见,就按照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结论执行。
听完介绍,陈实厚觉得事有蹊跷,问:这套资料你有没有?
“有!在家里,下午带来请你看,还有没有改法?”钟後福用感激的语气说。
钟後福拿来的资料相当齐全、应有尽有,包括现场察勘、伤势鉴定、目击证人证词。
小孩已经死亡,哪里的伤痕才是致命伤?
又是和车辆的什么地方相碰造成的?并无结论。
还有,小孩并没有被汽车压着,据目击证人证明,是被汽车挂着带走的,车一停就掉下来。
那么,他又是挂在汽车什么地方呢?
这些问题都应该弄清楚。只有弄清了小孩和车辆的接触点,才能弄清小孩的奔跑距离,也就可推断出小孩是不是临危横穿。
据现有证据,陈实厚认定小孩头部正面的撞击伤是致命伤。
在调查了肇事汽车以后,陈实厚认定了小孩是和这辆汽车第一根横梁左面的横切面相碰,随即又被第二根横梁下露12公分的粗纹螺丝钉挂住了右肩衣服带走,车一停,惯性消失,便掉下来落在汽车左后轮的前面。这两个地方和小孩头部、肩部受伤的高矮、伤形刚好吻合。
同时,还可以得出另一个结论,由于小孩受伤是头部正中,可以认定她的跑步方向是和汽车行驰方向成垂直方向。
从现场记录可以看出,当地公路全宽5.4米,车宽2.2米,停车靠右占路宽2.4米,也就是说,能供小孩跑步的公路距离不到3米。
在寒昕县幼儿园做实验测定,10个3岁的小孩跑步记录,平均每秒钟跑2.67米,就是说已死的杨某小朋友,只跑了一秒钟就和汽车相碰了,实属临危横穿。
未满7周岁儿童行走公路没有成年人带领,这才是酿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杨某小朋友应负这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结论一出,在交通系统引起极大轰动。
有些县领导也松了口气,他们不愿看到大城市欺辱小城市的霸道作风,决定盐都市10月的座谈由陈实厚主讲,一定要争回这口气!
10月24日,盐都市丹坎区法院座谈会真可谓“阵线分明”,上方坐的2名法官,右面坐的是盐都市交通局2人、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长和区公安局秘书2人,左面坐的是寒昕县交通局2人、公安局1人、县车队1人和陈实厚。
会上,陈实厚提出:
小孩杨某的致死伤痕是哪里?
是和汽车什么地方相碰形成的?
为什么杨某会停在左后轮前而未被压着?
除小孩被挂走未被压着,对方能回答以外,其余均说:未进行调查。
陈实厚回敬说:连这些要害问题都未搞清楚,事故原因未弄清,又凭什么下结论呢?
陈实厚把一系列调查和小孩临危横穿才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主要责任的结论于以公布,引起了对方极大的震惊。
陈实厚的结论,对方无力反驳,却纠缠另外一些问题,避实就虚混淆是非,可以看出当权者的偏见和霸道。
陈实厚将对方的纠缠予以逐一有力回敬,他们再也座不住了,市交通局的两位冲出了会场,法院的法官更是大开黄腔。
市交通局的人说:驾驶员违章载人,驾驶室明明规定准座3人,却座了4人,虽然有个是他的小儿子,但小儿子也是一个人,我们就没有看到小孩子不算一个人的规定。
陈实厚反驳说:这样的规定是有的,特别是我们搞交通安全管理的人更不能乱讲。所有的公共汽车站都明文规定公尺(七岁)以下儿童免票,这不是规定是什么?
市交通局的两人把提包一拍,说:市监理所一个人都不来,太不象话,妈的,这个会我们不参加了。
——两人提着包包就冲出了会场
市监理所的刘所长是权威,昨晚陈实厚已与他单独交换了意见,他认为陈实厚讲的非常有道理,表示今天的会议他不参加。
荣法官说:驾驶员未采取紧急制动,而是点刹车,这就是临危措施不当,所以才酿成事故,应负主要责任。当然,我们也知道,交通规则有装载危险品禁止紧急制动的规定,氧气也确实是危险品,但就当天出事后,我们市公安局的王队长现场试车,曾两次紧急制动,并未引起爆炸,可见交通规则并不是高不可攀。
——如此霸道无知真正枉称法官
“荣法官讲的是交通规则不合理,你有权提出修改意见。但今天讨论的是如何依法办事,在未批准修改以前,你们是执法人员,必须依法检验事故调查取证的真伪。因此,在这个问题上驾驶员没有过错,这是有法可依的。”陈实厚说。
事到如今,脸色十分难看的王队长说:既然你们有如此不同的意见,为什么在前几次座谈会上不提出来?
“我们是小地方的人,你们水平高些,相信你们一定会把这些问题弄清楚,也一定会依法办事,今天是最后一次会议,再不讲就没机会了。再说,这次座谈会仍然是应你们邀请而来,今天讲也不算晚嘛!”陈实厚的回答既中恳又不饶人,使王队长的脸色更加难看。
区法院何院长出来收场说:寒昕县的人发表了很好的意见,我们下来以后向区委汇报,你们回去以后也把今天发言的内容写成书面材料给我们寄来,以便研究。散会吧,座谈会整整开了一天。
回寒昕县后,盐都市之行被何稚烙、洪永承、刘金元、喻安志炒得沸沸扬扬,一时间陈实厚在当地的名声大噪,完全成了公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权威”。
后来,盐都市将“有期徒刑两年”改为“缓期两年”的判决,委托寒昕县法院转告,电话通知可以不予执行,就算草草收场。
这次活动给予陈实厚极大的启示:不管干什么事情,也不管有多大困难,只要把情况吃透,把法律、政策吃透,就自有解决的办法。
——初战告捷,陈实厚从此与法律结下不解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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